如需請假,請於班級群組告知授課老師或官方LINE@聯繫行政老師。
LINE@:https://lin.ee/yoWtU4E
(一)事假請家長至少提前 24 小時;病假提前 2 小時告知行政人員及授課老師。
(二)若未按照規定完成請假者,視為放棄補課權利,恕不安排補課。
(一)進班補課:至同等程度的班級補課。
(二)影片補課:提供當日課程錄影補課。
(三)老師補課:授課老師或補課老師另安排時間,補課即補齊課程進度約20分鐘,非補滿課程時數。
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,依照「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」辦理。
一、學生於開課日之前提出退費申請者: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。
二、學生於實際開課日當天課程結束後,第二日(次日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三、學生於第二日(次)上課後,且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之二分之一。
四、學生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所收取之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營業時間: 星期一〜五09:00-18:00 100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68號15樓之2
營業時間: 星期一三四五13:30〜20:30| 星期六日9:30〜18:00 106 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22巷1號